利柏特:实施“利柏转债”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
2026年06月11日 阅读:385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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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日报网讯 6月11日,发布公告称,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2.09 元/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,仅能选择以 100 元/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(即 100.0975 元/张)被强制赎回。若被强制赎回,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。特提醒“利柏转债”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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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来源:证券日报)
